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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
发表时间:2011-11-03 浏览次数:240
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9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3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最低工资标准8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6.8元/小时;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8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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