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发表时间: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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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烟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补助标准将提高到100元,2.1万名“老工伤”人员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年内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这是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2010年烟台市将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补助标准提高到100元。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倍左右。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将国家和省确定的523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扩大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拟将失业金标准提高到440元、500元,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各类保障对象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010年,烟台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全面推进,确保年末参保233万人以上,覆盖率达到80%。2.1万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年内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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