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兰州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发表时间: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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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兰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0年,兰州市将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据介绍,2009年兰州市共有农业人口118.4126万人,参合农民112.3356万人,参合率达到94.87%。截至今年11月30日,兰州市共有59.29万人享受新农合补助,补助资金总额达10557.83万元。
另据了解,兰州市今后三年的工作目标是,到2011年,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确缓解。群众从中得到的实惠具体可以概括为“平时少得病,看病更方便,看病有保障,个人少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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