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保险 > 医疗险 > 住院医疗险有了“终身型”
住院医疗险有了“终身型”
发表时间:2007-12-31 浏览次数:186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记者李庆华北京报道 在国内首家开办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适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市场形势,充分借鉴国内外开办医疗保险的经验,积极开发适应市场需要的新险种,日前推出终身增额住院医疗补贴保险——“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并率先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济南等国内21个城市销售。

    该产品突破了以往住院医疗保险一年一保的承保方式,引入了“住院医疗终身保障”的全新理念,将充分满足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社会对于商业医疗保险的广泛需求。传统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品种繁多,但不外乎费用支出和津贴型两种,且大多产品采用一年一保的方式,只能基本上满足65周岁以下健康人是的需求。这些产品的不足之处在于:当人们到了最需要依赖医疗保障的时候,如年老(65岁以后)、体衰(患重病后)时,就可能因难以续保而无法继续享有保障。有的产品虽有“保证续保条款”,但对续保条件也有严格的要求,且不提供终身的住院医疗保障。

    据介绍,太保公司推出的“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的最大特点是:一旦投保,终身安心。客户在投保该险种后,在几年内缴纳有限的保费后,即可获得终身的住院补贴保障,从而解决了传统型产品“每年投保”的问题,彻底消除了在人们年老患病后无法续保的后顾之忧。同时,投保该险种将可按被保险人住院天数得到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不影响投保人从其他途径获得医疗补偿。由于住院保障分“医疗补贴金”、“看护补贴金”和“营养补贴金”三部分,不但可使被保险人弥补医疗费用的支付部分,也可弥补因住院导致的收入减少,更可为被保险人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提供一定的经济条件。

    据了解,“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的承保范围较广,一般65岁以下的被保险人,在投保了相关的主险后,均可投保该险种。除已参加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士可投保外,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也可投保。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住院医疗险有了“终身型””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医疗险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0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