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外来工
可自主选择8区申领
《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参加广州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不含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统筹区)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含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户籍)人员,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且选择在本市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非广州市户籍参保人员中大多数人在1998年7月1日后才参保,缴费年限的限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数较少,仅仅是1998年7月1日前在广州开发区试点外来工养老保险的时候,少量参保人能够符合条件。本市之前对该类人员中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申领基本养老金仅是做个案处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此类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逐步增多,故此,出台办法明确该类人员养老待遇的申领办法十分必要。
根据规定,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仍属在职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按本市现行规定进行办理;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不属在职职工的,由本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何一个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黄埔、白云、南沙、萝岗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只需要提供参保人本人的社保编号或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
“大广州(含花都、番禺、增城、从化)参加养老保险的外来工有121万人,市本级统筹的有76万人。”据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陈洁吾介绍,这76万参加市级统筹养老保险的外来工是此次新办法出台实施的主要获益人群。随着广州市社保面的逐步展开,参加市级养老保险的外来工人数越来越多,“总体比较平稳,循序渐进,没有出现特别的高峰期。”陈洁吾说。
据统计,今年1月调整之后,广州市养老金水平最高超过3000元/月,最低为650元/月,平均数是1712元/月。
养老金发放途径自主选择
按照不同养老待遇类别分别制定不同待遇申领手续。包括: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一次性待遇的申领。养老金发放途径以个人选择为前提,实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个人可选择在广州市的工行、农行、建行申领基本养老金,也可选择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通过邮政储蓄将养老金邮寄到参保人当地领取,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邮资。
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选择一次性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的,由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本人在本市开户的工、农、建任一银行个人结算户存折及其复印件,填写《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自主选择到任何一个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手续。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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