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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提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发表时间:2012-05-27 浏览次数:356

南方日报讯(记者/吴少敏通讯员/余芳实习生/肖玲)近日,笔者从虎门镇社保分局获悉,为应对全国刚实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暂行办法,虎门决定从本月起将养老保险单位的缴费费率由以前的8%提高到9%。

目前,该镇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企业缴纳8%注入统筹基金,个人缴纳8%专设个人账户。此外,由企业另缴3%的地方养老保险金也注入个人账户。根据国家社保转移政策,从2010年起全国按缴费工资12%转移社保统筹基金。

按照新的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该镇将取消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而此前征收的地方养老保险费仍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同时,将新建立地方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征收的地方养老保险费划入地方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虎门镇社保分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取消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实际上对参保人个人不会有影响,“在转移社保的时候,仍然按照12%的比例转移,参保人没有任何损失。”

据了解,这是虎门镇从2001年到2010年首次上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尽管即将上调一个百分点,但是虎门镇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与全省相比仍属最低,跟全国其他城市相比也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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