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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发表时间:2012-05-28 浏览次数:318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而“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成为其中一项重要举措。长期关注这一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裁杨超对如何“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有着自己的见解。

在杨超看来,目前新农保试点运行和推广中需要关注三方面问题:

一是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压力会不断增大。据其测算,在一定假设下 ,若按最低缴费标准计算,我国新农保每年结余资金规模可能从开办之初的不到1000亿元,快速提高到2040年的1.2万亿元;若按中等缴费标准计算,到2040年有3.6万亿元,资金运用和管理的压力很大。目前政策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的办法,虽能达到一定的保值目的,但限制了增值空间。如果收益率尤其是个人账户收益率过低,农民长期缴存意愿将大受影响,财政“兜底”压力过大,影响基金的可持续性。

二是新农保的全面展开对政府自身经办力量的压力增大。目前新农保业务主要由县、乡(镇)和行政村三级经办,在2209个县级市中,只有1267个建立了农保经办机构,占57.4%;在29378个乡镇中,只有4137个建立了农保经办机构,仅占14.1%,政府经办力量严重不足。按照目前人员配备情况,1名工作人员要管理1到2万名农民的参保、领取、退保业务。这种条件下,别说做好摸底调查、宣传推广、政策讲解、保单服务等工作,就连基本的收付工作都难以保证效率。随着覆盖面逐步扩大,这一矛盾将更加突出。

三是农民保障水平仍然偏低。目前规定最低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各地政府发放过程中都给予一定补贴,但从目前试点情况看,农民领到的养老金一般在每人每月100多元,多的也不超过200元,有些地方的农民养老金还少于100元。这与目前的物价及生活水平来比较,保障水平有些偏低。

针对上述问题,以及结合长期调研的情况,杨超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国外养老保险的发展看,经营主要有政府经营和委托经营两类。整体看,委托经营即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其管理效率更高、投资收益更好、监督与管理更可控,是国际通行的比较好的选择。

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要整合农村现有服务资源,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险企业作为对养老保险独具专长、拥有众多营销网点、管理系统成熟、经办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在参与新农保建设中具有独特优势。仅中国人寿一家就有14972个镇及镇以下的农村经营网点,覆盖全国乡镇数量的近50%。如果能够充分借助商业保险公司现有的服务网络、基础设施、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可以大大降低行政成本,节省财政支出,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并从制度上降低地方行政挪用、截留基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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