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将退还
发表时间:201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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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人力社保局表示———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已经做好异地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准备,转移后,如果缴费有重复,在享受待遇时,重复部分将退还本人。
今年1月1日起,市社保中心已经做好了转移接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准备。相应的办理转入流程为:在转出地开具缴费凭证,在北京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北京审核后,开具同意转入函,转出地接到此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金至本市。
市人保局表示,按政策要求,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参保人就业关系进行转移,不能领取双重待遇。缴费如有重复,在享受待遇时,重复缴费部分将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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