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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率先启动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发表时间:2012-05-30 浏览次数:41

“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养老不犯愁”。近日,坡头区农村率先成为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这一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变为现实。

据了解,坡头区是湛江市唯一、全省14个试点县(区)之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按照《湛江市坡头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该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区户籍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纳,多缴多得。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缴费储存额除以139)和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由财政拨付)组成,支付终身。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在2010年1月10日前,坡头区将努力实现农村居民6.8万人参保,全年实现50%的农村居民参保,到2011年争取实现全面覆盖。 (陈立华 肖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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