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他们成为一个新生群体,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后,生活来源保障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林大珍是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摆郎村一个普通村民,去年由于贵阳市铁路枢纽项目建设被征土地2亩。按照规定,去年2月她参加了南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她给记者算了一下,除一次性补缴1万多元保险费外,每月参保金为207元。今年4月年满55岁的她就能每月领取383元的养老钱咯。
由于区位优势,南明区云关乡在近年的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土地被征拨,而靠地吃饭的农民也“洗脚上坎”。征地过程中,农民们最关心的是失去土地后“老来谁养”。早在2008年南明区委、区政府就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向村民征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意见,通过挨家挨户的走访调查,区政府决定按征地项目出台相关规定,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只作原则性规定,不搞一刀切。
因此,南明区根据农民被征土地、绝地或失地情况,是否仍具有农民身份等实际情况分类实施,对于法规性征地和政策性征地,政府补贴标准也有所区别,随着两大建设项目的启动,先后出台了《南明区铁路枢纽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方案》、《南明区“老干妈”工业园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方案》。
2009年1月1日,南明区正式启动该区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截至2月28日,办理铁路枢纽和老干妈工业园项目被征地农民参保登记手续406人,参保后有的农民当月就领到了300多元的养老金。
二戈村村民陈文富,因修铁路土地被征用,失地后的生活来源成为老人家考虑的首要问题,“六十多岁的人还能去哪里打工嘛”。去年6月,南明区社保局为其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他也一次性缴纳14000多元保险费。根据规定,他于2009年7月开始每月领取383元养老金。每月有了固定的“工资”,老人家不再担心老无所养了。
除南明区外,贵阳市其他地区也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地制宜地探索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之路。
随着贵阳市《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贵阳市对失地农民参与养老保险有了明确的规定,而且《意见》要求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农保是必须的,带有强制性的。
在2008年全面推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贵阳市又针对失地农民养老提出《意见》,显示了政府在城镇化建设日益加快,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建立失地农民“老有所养”保障体系的“民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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