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成都养老保险体系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发表时间:201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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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可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转接,前后连续计算□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城乡居民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城乡居民可按年或按月缴费
4月1日起,《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实施,将全市农村居民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这标志着该市养老保险体系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实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点在于,相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门槛更低,并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可相互转接,前后连续计算,即无论参保人是农民还是城镇职工,实现了"不管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后,按该《办法》规定计发养老金,在此基础上,再按省政府规定标准每月补贴基础养老金。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按年或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本人缴费期间政府按缴费基数的2%逐月或逐年补贴。
在待遇领取方面,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同时按省政府规定标准加发基础养老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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