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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发表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278

中国保监会和深圳市政府28日在深圳市五洲宾馆签署《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合作备忘录》。根据合作备忘录,深圳保险业下一步将在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试点、推动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等六个重点领域开展改革创新。

据了解,保监会和深圳市政府将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支持和推动深圳保险业在三个方面改革创新。一是支持和推动对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有重要意义,在保障经济运行、服务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改革创新。二是支持和推动对全国保险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符合市场化方向和保险业发展规律,与深圳的城市特点和优势结合紧密的改革创新。三是支持和推动对深化内地与香港保险合作,有利于提高我国保险业发展水平的改革创新。

根据合作备忘录,深圳保险业下一步将在六个重点领域开展改革创新:一是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试点,满足群众对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险保障的多样化需求;二是推动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为完善深圳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快发展符合深圳人口特点的小额人身保险,不断扩大对低收入人群尤其是广大来深建设者人群的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四是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为完善商业车险定价机制积累经验;五是进一步深化深港保险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机构在深圳设立中国总部、分支机构以及各类后台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深港两地保险机构在产品开发、渠道开拓和理赔服务等方面开展资源共享和业务合作;六是积极探索保险监管创新,不断提高依法、科学、有效监管的水平,并探索在深圳开展保险法人机构属地化监管试点。(杜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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