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保险 > 养老险 > 职工何时开始建立个人帐户?
职工何时开始建立个人帐户?
发表时间:2010-06-29 浏览次数:122
(1)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当月起,就须由其所在单位为其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投保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为该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2)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帐户的建立时间由各省、区、市出台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时间确定。但个人帐户建立的时间,最晚须从1998年1月1日开始。1998年1月1日之后才建立的,个人帐户的起始时间也应从199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并按规定进行个人帐户记录的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职工何时开始建立个人帐户?”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医疗险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1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