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姐问: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才届满,可我因离住处太远,每天上下班很不方便,不想在这家公司继续工作了,打算向公司提出辞职。请问我辞职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秦景敏律师答复:劳动者领取失业金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发布并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关键的因素。那么,什么情况下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实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有明确的规定,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所以,如果你主动提出辞职,且不是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你劳动”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你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为由,那么你辞职后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我的劳动合同期限还没到,如果我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