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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
发表时间:2015-05-26 浏览次数:324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简明表

工伤停工留薪期(医疗期间)待遇

项 目

计发基数及标准

支付方式

医疗费

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总额

社保支付

康复费

定点康复机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康复费总额

工资福利

停工留薪期间,按原工资福利待遇

单位支付

护理费用

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

单位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用,按东莞市标准支付

社保支付

市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报经办机构同意的,按东莞市标准支付

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

项  目

计发基数

计发标准

支付方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

一级

27个月

社保支付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本人工资

一级

15个月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社保支付

二级

14个月

三级

13个月

四级

12个月

五级

10个月

六级

8个月

七级

6个月

八级

4个月

九级

2个月

十级

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

五级

50个月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

六级

40个月

七级

25个月

八级

15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4个月

丧葬补助金

东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社保支付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

社保支付

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待遇
 (定期待遇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

项 目

计发标准

支付方式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

一级

90%

社保支付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

70%

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工作,由单位按月支付

六级

60%

生活护理费

东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活护理一级

60%

社保支付

生活护理二级

50%

生活护理三级

40%

生活护理四级

30%

抚恤金

本人工资

配偶

40%

社保支付

其他亲属

30%

孤儿、孤老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

   据此, 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76880,另加丧葬费和抚恤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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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1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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