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认定时限能否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劳动者受伤后,判断是否为工伤,首先需要向劳动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对申请期限有所规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否为除斥期间,是否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 工伤认定时限不应当是除斥期间。从本质意义上讲,除斥期间是对某些权利规定的不变期间,只要时间届满,不问其事由如何,该项权利即告消灭,如撤销权、解除权。按照通说,除斥期间仅仅适用于法律上的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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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
和《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单位缴费费率决定、认定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决定、工伤保险待遇决定四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未经复议直接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该电话答复已经明确,对工伤认定案件不服提起诉讼必须复议前置。所以,本地劳动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的权利告知,其表述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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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时效]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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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时效]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时限,交通事故工伤能双份赔偿吗
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交通事故工伤能双份赔偿吗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该《办法》第28条第1项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但现在这个《办法》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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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及超期申请的法律后果
申请期限的权利,故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不符合除斥期间的法律属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既然《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行政程序中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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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认定时效]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长
环卫工人王先生在一次清扫工作中被一辆过往的摩托车撞到,造成腿部骨折,由于肇事者已经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补偿,再加上行动不便,他直到现在还没去办理工伤认定,因此王先生想了解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需要经过什么程序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要申请工伤认定,过期无效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天内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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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申请期限的法律性质
工伤申请期限的法律性质 ——浙江舟山中院裁定彭xx诉定海人保局撤销不予受理案 裁判要旨 工伤申请期限的法律性质既不是除斥期间,也不是诉讼时效,而是一种时限。对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超过申请期限的,该期间应予扣除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 2008 年4月,彭xx在浙江xx建筑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所属的岱山“城市阳光”公寓工地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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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是否适用中止、中断
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是否适用中止、中断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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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认定时效]
关于工伤认定受理时限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劳社函[2007]788号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确认 工伤认定 申请时限及相关问题的请示》(珠劳社[2007]4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障条件》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提出申请的时限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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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时效]
用人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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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赔偿时效多久
工伤赔偿时效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受到工伤后首先可以要求工伤保险赔偿,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国家法规获得较高的赔偿。注意提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受到工伤后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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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认定时效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时效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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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认定时效
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后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需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才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限制。《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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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认定注意诉讼时效 维护权益莫过两年
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 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超过一年时限,邵某无法再进行工伤认定并获得工伤待遇了。 不过,邵某还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但前提是不能超过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诉讼时两年的时间限制。否则,其损失将更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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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认定的时效如何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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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