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范围 > 异地施工受伤工伤在哪里认定
异地施工受伤工伤在哪里认定
发表时间:2014-10-14 浏览次数:326

来自姜堰市黄桥老区的农民工老储,今年50岁,是姜堰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职工。2014年6月4日上午,他在公司承建的河南省南阳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冷却塔项目施工过程中,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今年6月3日,老储向姜堰市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局以该公司并未依法为老储在单位注册地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事故发生地与建筑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工伤保险统筹区为由,不予受理。老储遂提起诉讼,但被驳回诉讼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例对统筹地区是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未作明确规定。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异地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劳社部发[2004]18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四条对此问题亦作了相同的规定。

本案中,农民工老储在河南省南阳市施工时受伤。所在单位注册地虽在姜堰市,但该公司并未为老储在姜堰市办理工伤保险。因此,老储受伤后,应向生产经营地河南省南阳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异地施工受伤工伤在哪里认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工伤申报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0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