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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认定及权利维护
发表时间:2013-05-02 浏览次数:249

工伤的认定及权利维护

本文将结合法律规定及现实司法实践案例,对工伤的认定及权利维护进行分析,希望能对职场上的朋友有所帮忙。

1、工伤的定义。工伤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2、工伤认定的申请。员工在工作受伤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统筹地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家属、工会可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局申请。

3、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况。(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救济途径。用人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接到工伤认定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做出工伤认定的上级劳动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劳动能力等级障碍鉴定。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障碍鉴定,劳动能力等级障碍鉴定分为十级,其中最严重的为一级。

6、对劳动能力等级障碍不服的救济途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等级障碍鉴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书的十五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7、劳动能力鉴定作出后,根据各个级别相对应的赔偿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若是用人单位,不予赔偿或者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在赔偿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受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生效的判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是工伤的处理的基本情况,我只是简单的陈述。同时,对于发生工伤的,我个人建议是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特别是受伤职工。同时也积极与工人单位协商赔偿,之所以要两部同时进行,是因为若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再去走法律程序,会耽误比较多的时间。同时,受伤职工申请了工伤后,也可以及时督促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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