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2012年度天津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2012年度天津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发表时间:2013-04-02 浏览次数:37

一、2012年度天津市非法用工单位死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1、按照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即20倍*21810元=436200元;

2、按照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即10倍*21810元=218100元;

以上两项合计:654300元。

二、2012年度天津市非法用工单位1级伤残等级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1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即42240元*16倍=675840元。

2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即42240元*14倍=591360元。

3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即42240元*12倍=506880元。

4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即42240元*10倍=422400元。

5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即42240元*8倍=337920元。

6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即42240元*6倍=253440元。

7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即42240元*4倍=168960元。

8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即42240元*3倍=126720元。

9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即42240元*2倍=84480元。

10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即42240元*1倍=4224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2012年度天津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工伤待遇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9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