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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表之二(江苏)
发表时间:2009-08-24 浏览次数:123

工伤保险待遇表之二(江苏)

五至

十级

伤残

职工

用人

单位

解除

终止

劳动

关系

---

用人

单位

支付

一次

工伤

医疗

补助

当地人口

平均寿命

减去

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时

的年龄

×1.4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五级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

二十四条

×1.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六级

×1.0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七级

×0.8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八级

×0.4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九级

×0.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十级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20周岁

以下

20-30

周岁

30-40

周岁

40-50

周岁

50-55

周岁

55-60

周岁

36个月

30个月

24个月

18个月

12个月

6个月

五级

30个月

25个月

20个月

15个月

10个月

5个月

六级

24个月

20个月

16个月

12个月

8 个月

4个月

七级

18个月

15个月

12个月

9 个月

6 个月

3个月

八级

12个月

10个月

8 个月

6 个月

4 个月

2个月

九级

6 个月

5 个月

4 个月

3 个月

2 个月

1个月

十级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以此类推。

 

亲属

抚恤

配偶每月40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调整幅度:调整前计发金额×(1+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70+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30﹪)

 

工伤

保险

基金

支付

其他亲属

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丧葬费补助金

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8-6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费

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鉴定过程中医疗检查费

刘坚,大型国有企业人事和清欠工作经历,曾担任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026月起从事专职律师,现为衡鼎苏州事务所主任,有一支强力的律师团队。

地址 苏州东环路1400号开元大厦5a座,

手机 139 625 28565

邮箱 574737555@qq.com

网址www.law6789.com 

座机 0512-62766720

执业证号100 101 111 0310

律师资格证号1220016407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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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0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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