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
非工伤保险药品在工伤抢救中能否报销呢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3号)规定,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实际,适当放宽紧急抢救期间用药的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支付管理办法。 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当地未实施协议管理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报销]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条件是怎样的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我朋友因公受伤了,我想问一下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工伤费用报销条件: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报销]
工伤报销医药费时 需要用人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呢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申请待遇审批需填写《工伤职工待遇审批表》 问: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报销医药费时,用人单位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职工伤亡事故定性结论书(原件) (2)职工工伤门诊治疗的应提供《广东省医疗收费专用收据(门诊)》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报销]
北京工伤报销程序
北京工伤报销程序 工伤认定发放工伤证后,并经过社保的工伤职工登记,就可以报销与工伤有关的药费了。符合其规定的全额报销。 ① 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 ② 收据、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本内容仅供参考,请以相关部门正式通告为准。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报销]
工伤理赔的相关费用报销问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报销]
杭州市工伤医疗费报销
由市社保局审核受理,领取《杭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2、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发生工伤、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经市劳动保障局确认,由所在单位向市社保局缴纳一次性工伤保险代管费后,可按老工伤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三、办理凭证 1、用人单位填报《杭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 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报销]
工伤医疗费报销
单位填报《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亡)费用结算审核表》(一式两份); 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 3、费用报销有效凭证(原件); 4、门诊治疗的需提供相关费用明细,有中药发票的需提供相关中药处方。住院治疗的需提供相关住院费用清单; 四、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待遇窗口受理。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 1、 每月12日前上报的材料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报销]
职工工伤医疗费报销办法的补充规定
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 为了保障我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和职业康复的权利,根据《昭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及绥人劳字[2008]3号《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和工伤医疗费报销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县实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报销]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以下各种发生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一)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报销]
工伤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报销]
工伤报销流程
员工自己出具的工伤认定申请; 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员工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复印件; 企业调查报告书(包括原因、整救措施、发生时间、受伤程度); 事故伤害现场两人以上的证明人证言(用炭素笔签字)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报销]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费用报销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审批表; 2、医疗费用明细单; 3、收费收据; 4、医院诊断证明; 5、医疗终结后报销。 办理程序:受理—审批—报销。 办理时限:出院次月的15-20日方可报销。 每月15-20日(节假日顺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报销]
青海省地矿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职工工伤医疗费是指职工工伤、工伤复发、职业病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不是由工伤引起的疾病发生的医药费,不能在工伤医疗费中报销。 (二)职工工伤、工伤复发和职业病治疗实行定点医疗制度。患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抢救除外)。其中属于抢救病人在脱离危险后,应及时办理转院治疗手续。 1、青海省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为;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省职业病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报销]
湖南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急性病不超过15天用药量、慢性病不超过30天用药量;门诊检查单项金额超过200元的,先报社保局审批。 4.需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前由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到社保局工伤科或工伤定点医院医保科领取)。急诊可在入院后三日内补办申请手续。 5.报销医疗费应提供如下资料: (1)工伤保险医疗手册; (2)医疗费发票; (3)门诊双联处方或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时由医院打印)。 6.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报销]
工伤职工可先行报销医疗费用
为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厦门市社保中心近期出台规定,在没有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可先行到社保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据厦门市社保中心介绍,以前对于因第三人责任导致职工工伤,肇事者逃逸的,一定得等找到肇事者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工伤职工才能得到赔偿,这样导致工伤职工先行负担过重。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报销]
工伤保险报销程序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2、工伤职工申请待遇审批需填写《工伤职工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伤认定(鉴定)结论。 (2)经审批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报销]
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报销]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报销]
工伤保险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
咨询律师:
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