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向社保局提供相应的资料,很多职工想先知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根据实践中社保部门的一般要求,总结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局领取)
(2)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诊断证明、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及社保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工伤员工的入职档案及近期考勤卡
(6)以上材料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递交社保分局。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后可携带以下资料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伤残鉴定:
(1)出院证明、仪检(ct、x光等)报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r伤情彩照2张
3、社保申领工伤医疗费用(没有在医院办理现场结算手续的)
在向社保局交付《工伤认定申请表》后60日之内,经查询确认认定为工伤后,凭以下资料到社保局申领工伤医疗待遇:
(1)《工伤事故报告签收单原件》
(2)伤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证件相片2张
(4)3r伤情彩照1张
(5)伤残评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费单据原件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
(7)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及检查报告原件
以上资料提交社保局后,一般15天内医疗费用会打到公司帐号,受伤员工凭社保部门的相关手续到财务部领取。
4、因公死亡事故需要提供的资料:
(1)死者1寸证件照1张
(2)死亡职工抢救医疗费单据原件
(3)仪检报告复印件
(4)《工伤事故报告签收单原件》
(5)死亡证明原件
(6)死亡职工及父母、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3r彩照
(7)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对死亡职工的身份、近亲属户籍证明原件
(8)死亡职工的结婚证及未入户子女的出生证
如职工的工伤属交通事故或涉及民事赔偿,应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协议书》、《民事判决书》等有关材料。
以上内容为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参考部分地区社保局的做法,所作的总结。由于各社保局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实际资料提供时应向当社保局或相关部门进一步确认,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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