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伤鉴定新标准5月1日启用
发表时间: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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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月26日透露,5月1日起,郑州市将实行新的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将医疗依赖划分为一般医疗依赖和特殊医疗依赖,将护理依赖与分级原则挂钩,取消了一些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提法。
据介绍,对于今年5月1日前已作初次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再次鉴定的,5月1日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按新标准进行鉴定;对于5月1日前已作出鉴定结论的,如果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工伤职工在5月1日后申请复查鉴定的,复查鉴定按新标准执行。但伤情加重,复查鉴定级别低于原级别的,原鉴定级别不再改变;复查鉴定伤残级别提高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作相应提高,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调整。伤情未发生变化,在5月1日后申请复查鉴定的,原鉴定结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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