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本法所称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本法所称的职业病。
一、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包括有毒的化学物质、物理的和生物的各种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包括生产过程中的许多化学物质和生产性粉尘。如有机溶剂类(苯、甲苯、二甲苯);有毒气体(一氧化碳、氰化物、氮氧化物、氯气、氨气、硫化氢气体、光气、二氧化硫、硫酸二甲酯等);有机磷农药;矽尘、煤尘、石棉尘、水泥尘、电焊尘等。
物理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异常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等。
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主要包括:劳动组织和劳动过程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过度精神或心理紧张、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长时间不良体位、劳动工具不合理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来自其他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造成的生产环境污染。在实际工作场所,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或协同作用,其职业病危害的影响会更大,如在清砂和翻砂车间,除粉尘以外,还有高温、潮湿、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职业禁忌有以下内容:
1、是指在上岗前通过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发现劳动者因从事某种职业、会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伤害或不适。上岗前健康检查必须根据劳动者将要从事的职业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健康体检的要求来进行,不同职业所接触的有害因素不同,检查的重点也不同,各项职业健康体检的项目也不同,如对将要从事接触苯作业的就业者,常规血象检查是十分必要的,必须按苯作业工人体检要求认真检查并详细记录白细胞计数和分类、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红细胞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职业病的要件?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含哪几类?”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