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职安[2007]13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分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了摸清我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监督管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权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高度重视,把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做。要加强领导、提上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搞好业务培训,积极做好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要认真研究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的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抓住工作重点,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尽快摸清本地区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包括本地区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行业分布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情况等。
二、有关科研单位和行业协会(煤炭工业职业医学研究所、武汉安全环保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电池工业协会)要落实责任,下功夫、花气力,科学安排,认真地深入分析行业特点和职业病危害情况,扎实地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化工、涂装、电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的抽样调查工作。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快启动,并于6月底前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工作人员要分组、分区同时开展调查工作。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对企业进行督查,确保调查工作的质量,特别是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除开展调查的重点地区外,重点行业抽样调查涉及到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相关企业,要积极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的抽样调查工作。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重点地区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科研单位及行业协会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报送有关信息。及时总结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要积极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告。
为了推动重点地区的调查摸底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加强督导工作,了解进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附件: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摸底总体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调查摸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掌握我国总体的职业病危害现状,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基层基础、强化监管执法,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我国的职业卫生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来,有效遏制职业危害的蔓延,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权益。
这次调查摸底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在具有代表性的省、市的抽样调查,在矿山(包括煤矿、非煤矿山,下同)、化工、涂装、电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抽样调查,在中石油、中石化、中国化工的全面调查,基本摸清我国职业病危害的现状,对职业病危害的地区、行业分布,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设施)等情况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掌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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