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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常识
发表时间:2012-07-16 浏览次数:380

提起职业病防治,人们往往认为主要与化工、开采等行业有关,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表示:普通群众也应有职业病防治意识,懂得自我保护和维权。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我国法定职业病的内涵越来越丰富:最初我国只有30余种法定职业病,后来逐步发展增多,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规明确的职业病已经多达10大类115种。

 职业病防治早已不仅仅是工矿等场所的专利,而关系到众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职业病甚至已经包含了职业性腰背痛等。对于法定传染病,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健康保障、保险、告知、检测等义务,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服务权、拒绝违章作业权等。

目前,职业病防治的重点仍在化工、造船、采矿等行业。上海最近对150家从事有铅、正己烷作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40余家存在各类问题,在缺乏有效防护的条件下会造成作业者中毒等症状。其中,铅被主要应用于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含铅制品制造等行业,正己烷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粘胶配制、电子器件清洗、箱包制造、印刷等行业。

与此同时,许多为人们忽略的工作和场所也蕴涵有一定的职业病的风险,例如家具制造和销售、装修、加油站、集装箱等,但是这些行业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往往都缺乏应有的知识和意识。例如,加油站人员长期接触柴油或汽油、集装箱工作人员长期受到粉尘危害,都对健康不利。对此,应该佩戴口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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