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实施办法》规定,在珠海市用人单位工作,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违法生育记录,在该市有固定住所(含本人自有住房、用人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租住房屋)且已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农民工,可以申请入户珠海:
一是本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本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年龄女性35周岁以下、男性40周岁以下。
二是符合技能人才引进条件:取得本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属于《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范围,在珠海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40周岁和35周岁以下。记者注意到《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实际包含精细木工、焊工、磨工、维修电工、面点师、烹调师等37个常见工种,范围相当广泛。
取得本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属于《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范围,在珠海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取得本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属于《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范围,在珠海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是参加珠海一类和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是拥有符合珠海产业发展需要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成果,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珠海市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条件”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