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农民工城镇落户申报入户需提供资料
发表时间:20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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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农民工城镇落户申报入户需提供资料:
(一)珠海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审查表;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三)申请入户农民工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本市固定住所证明、暂住证(居住证)、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迁入地街道或镇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证明符合入户条件的下列证件之一:
1. 属于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本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提供表彰单位颁发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2. 属于技能人才入户条件的,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验证证明。
3. 属于符合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入户条件的,提供竞赛组织单位颁发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4. 属于拥有专利类入户条件的,提供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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