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渠县农民工异地“漫游”服务变得忙碌了起来。该县每年有40多万农民外出打工,在党的利好政策推动下,渠县社保局今年已经为8名异地农民工开通了漫游服务。
“我本来是抱着试一试,但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给我消除了心中疑惑。”在电话采访时,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的打工农民廖宗明高兴地告诉笔者。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转移。这意味着农民工跨省转移养老保险的通道已经打通,为了养老有更好的保障,他们已无需退保。渠县社保局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强宣传,办专(刊)、信息2个(期),印发相关宣传资料4000余份;开辟绿色通道,由一位副局长专门负责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协调各种工作关系;为了确保农民参保及时,还公示了窗口工作人员通讯联系方式,并规定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热”即宣传热心、解释热情、办理热忱,做到件件有记载、有回音、有结果。
另悉,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还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渠县为农民工开通养老保险异地"漫游"服务”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