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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方式的构思和建议
发表时间:2012-07-17 浏览次数:352

对于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方式,主要分为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目前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可继续按照《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鉴于目前该办法的局限性应开展政策的研究完善工作,适时出台新的措施办法。

第二种观点认为农民工不适合参加失业保险,应该设计与现行失业保险不同的农民工失业保障制度。王延中、张车伟提出为解决失业保险制度难以覆盖新失业群体的难题,应当为大量的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设计一套新型的失业保障制度,其主要参加人群是具有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长期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该为农民工设计一种综合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涵盖在内。丁金宏、冷熙亮、宋秀冲、b.hammer、徐月虎指出上海市政府将非正规就业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纳入统筹范围,公益型非正规劳动组织的劳动者必须参加,自主型非正规劳动组织的劳动者可以自愿参加。非正规就业者的个人社会保障统一由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管理机构代为办理。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非正规就业者的后顾之忧。何文举、殷志云为了使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切实享受到社会保障,可设计一种“一揽子”的简易社保品种,比照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水平,采取固定缴费方式,由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自愿“购买”,重点保工伤和大病医疗,兼顾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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