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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的税务处理
发表时间:2012-07-16 浏览次数:460

问题:

我公司因春节期间业务量加大,用了临时工,请问临时工的工资怎么处理?税法上有什么规定?

解答如下:

如果不签订雇佣合同,可以签订劳务合同,按劳务报酬扣缴个税,劳务报酬按次计算,不超过2万元的按20%交税。

如何区别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存在劳动人事关系)而得到的报酬,如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国税发[1994]89号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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