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事故认定 > 认定书 > 滨州:交通事故后双方口头约定 认定书刚下对方翻脸
滨州:交通事故后双方口头约定 认定书刚下对方翻脸
发表时间:2014-12-09 浏览次数:507

鲁北晚报讯 11月23号上午11点50分左右,市民高先生驾车沿市区渤海十三路自南向北行驶,行驶至长江三路渤海十三路路口时,因为路口只有临时交通信号灯,但信号灯没有亮起,高先生的轿车与一辆沿长江三路自东向西行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

高先生的右侧两个车门被撞瘪,对方的车头严重受损。双方下车查看后,决定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部门赶到现场处理。经济开发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后,对事故现场做了勘察,随后两车被拖走。

>>事故双方电话沟通:口头约定事故处理方式

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在事故现场,处警交警大致提到了自己的车辆可能占据事故七分的责任。对此,高先生并没有在意,因为他为车辆购置了全险,责任划分对他来说无关紧要。

11月25日上午,高先生接到了事故另一方当事人宋某的电话。宋某在电话中主动提出,因为自己的轿车没有入全险,只有交通强制险,如果维修车辆,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只能承担2000元维修费。宋某同时强调说,自己咨询过修车厂,自己的车维修费用可能高达1.5到2万元。为此,他提出由自己支付给高先生3000元维修费,但前提是高先生要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说,走高先生的保险程序。

对于宋某的提议,高先生起初还犹豫过,但最终还是答应了。随后,宋某又提出让高先生写一份证明材料,承认事故是由他闯红灯引起的。对于宋某这个奇怪的提议,高先生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签订责任认定书后 之前说好的都黄了

11月26日上午,双方来到了交警事故科,在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离开事故科的时候,高先生与宋某就日后的处理情况进行了讨论。

“当时我们聊到了车辆维修费用的问题,他(宋某)说等保险公司把赔付款打过来之后,我可以直接把他的修车费扣掉3000块钱。”高先生说,又谈了一些其他事情之后,两人同时离开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滨州:交通事故后双方口头约定,认定书刚下对方翻脸”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责任认定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0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