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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赔偿项目
发生交通事故后,轻者会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重者可能会导致数人死亡或巨额财产损失,构成特大安全事故。也就是说,事故发生后,责任人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重者构成交通肇事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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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
◆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创伤使身体复原所必需的医药费和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器官康复费和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费用,赔偿权利人咳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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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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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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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在2004年5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2011年车祸死亡赔偿新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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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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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北京市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但是,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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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两大类。 变动现场 是指事故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改变了现场原有状况的一部分、大部分或全部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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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 a 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 b 造成人员轻微伤,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c 财产损失较大的; d 财产损失轻微,但是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较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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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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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颅脑损伤较重者应有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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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②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③不能工作; ④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交通事故ⅲ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①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②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③明显职业受限; ④社会交往困难。 交通事故ⅳ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①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②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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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认为检验、鉴定结果有问题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具体规定见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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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隋某在一家商店选中一款女式摩托车后,提出先试车再决定是否购买。店主未审查其是否具有驾驶执照,也没有交代任何注意事项,即同意隋某独自试车。试车时,隋某因失去平衡摔倒受伤,造成右股骨颈骨折。经住院手术治疗,花去2万余元医疗费用,落下10级伤残。事后,隋某曾向店主要求赔偿,但被其拒绝,理由是隋某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资格,缺乏操作技术,却不事先说明,属于自甘冒险,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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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致残后因故死亡,其亲属是否有权主张残疾赔偿金?江苏省响水法院审结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 2010年1月20日,被告王某驾驶轿车沿响水县幸福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幸福路与响灌路交叉路口时,与沿响灌路由东向西行驶的由陈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致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在响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4天,用去医疗费35432.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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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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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陈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8万余元,李某不担责。 法院认为: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赠与给陈某的汽车虽有瑕疵,但李某并非故意不告诉陈某,也从未保证该汽车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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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赔偿项目基本没有争议,就是对于返聘期间的误工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返聘的收入是否属于李大爷的损失呢? 律师评析: 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丁先生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负全部赔偿责任,应当承担李大爷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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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目录 1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 评定总则 4 伤残等级 5 附则 附录a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附录b 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 附录c 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 [发布单位] 公安部 [发布日期] 2002-12-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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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2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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