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事故赔偿 > 赔偿标准 > 2015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
2015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
发表时间:2015-06-08 浏览次数:398

一、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5年5月1日之后2016年4月30日之前采用下列数据计算。(以下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四川省高院数据为准)

二、各项指数: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81元;

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03元;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027元;

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906元;

全省职工平均工资(老标准41795元,新标准暂未公布);

三、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最高院人损解释》:

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a 年龄 x≤60岁 24381元/年×20年

b 年龄60岁≤x≤75岁 24381元/年×(80-x)年

c 年龄 x≥75岁 24381元/年×5年

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a 年龄 x≤60岁: 8803元/年×20年

b 年龄60岁≤x≤75岁 8803元/年×(80-x)

c 年龄 x≥75岁 8803元/年×5年

四、丧葬费《最高院人损解释》: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7924元/年÷2=18962元(此为老标准,新标准暂未公布)

五、残疾赔偿金《最高院人损解释》: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

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等级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六、误工费:《最高院人损解释》:

月工资=32784元/年÷12月=2732元/月

日工资=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劳社部发【2008】3号)无收入证明,参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七、护理费《最高院人损解释》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八、交通费《最高院人损解释》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院人损解释》: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十、营养费《最高院人损解释》: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最高院人损解释》: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

a 年龄 x≤18岁: 18027*伤残系数*(18-x)年

b 年龄60岁≤x≤75岁 18027元/年×(80-x)年

c 年龄 x≥75岁 18027元/年× 5年

2,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

a 年龄 x≤18岁: 6906*伤残系数*(18-x)年

b 年龄60岁≤x≤75岁 6906元/年×(80-x)年

c 年龄 x≥75岁 6906元/年× 5年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2015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9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