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共同发布2015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新标准将自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序 号 | 赔 偿 项 目 | 标准(元) | |
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 24852 |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 10849 | ||
2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 16681 | |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 8681 | ||
3 |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 43217 | |
4 | 全 社 会 分 行 业 在 岗 职 工 人 均 年 平 均 工 资 收 入 | 农、林、牧、渔业 | 26209 |
采矿业 | 39797 | ||
制造业 | 39237 |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62874 | ||
建筑业 | 41754 | ||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 49674 |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51791 | ||
批发和零售业 | 33148 | ||
住宿和餐饮业 | 28678 | ||
金融业 | 83665 | ||
房地产业 | 42961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5893 |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 65760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6385 |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28792 | ||
教育 | 50440 | ||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55671 | ||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 43954 |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51100 |
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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