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
【误工时间】
1. 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 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 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8.残疾赔偿金
【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 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n=【a.20年(年龄<60岁);
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
c.5年(年龄>75岁)】伤残级别计算公式
1.基数*n*100%
2.基数*n*90%
3.基数*n*80%
4.基数*n*70%
5.基数*n*60%
6.基数*n*50%
7.基数*n*40%
8.基数*n*30%
9.基数*n*20%
10.基数*n*10%
9.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10.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m=【a.18-实际年龄(年龄<18岁);
b.200年(无劳动能力及其他生活来源);
c.5年(年龄>75岁)】
m*基数
12.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13.丧葬费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
14.死亡赔偿金
【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p=【a.20年(年龄<60岁);
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
c.5年(年龄>75岁)】基数*p
15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2014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