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2013.7.1.-----2014.6.30.)
序号 项目标准(元) 备注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43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提供的2012年统计数字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08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244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878
3职工月平均工资2846 区统计局提供的二○一一年统计数字
4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农、林、牧、渔业19131
采矿业34107
制造业30699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5925
建筑业25157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4029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7198
批发和零售业30799
住宿和餐饮业20408
金融业74367
房地产业3013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564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3986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3166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5703
教 育3435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38534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3283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6265
5住宿费每人每天110 自治区财政厅桂财行[2007]第44号通知
6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40
注:
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
3、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