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咖网为您提供交通事故的免费法律咨询。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问题还可以免费法律咨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律师将为您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问题,欢迎阅读。
4.2 ⅱ级伤残
4.2.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完全性失语;
c)双眼盲目5级;
d)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e)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4.2.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c)双眼盲目5级;
d)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e)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2.4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4.2.5 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2.7 肢体损伤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c)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4.2.8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交通事故二级伤残情形”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