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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新)
发表时间:2012-07-27 浏览次数:61

2011年江苏省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陈志学律师2011-7-29

简要描述: 2012年江苏省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新)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1年度)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1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1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341元】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6782元】

2012年江苏省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新)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2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1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0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341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6782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0805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93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5:【丧葬费:20252】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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