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事故赔偿 > 赔偿标准 > 受雇司机酿车祸 事故责任不能脱
受雇司机酿车祸 事故责任不能脱
发表时间:2012-06-15 浏览次数:219

虽然是受雇于他人,但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酿下事故,司机仍然不能完全脱责。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2年4月2日起,房山区天地运输服务站(化名)的车主方婷(化名),以每月工资1000元为条件,雇佣丁笑(化名)为她运输货物。而丁笑所驾驶的是由方婷自己购买的一辆东风货车,只是由于挂靠关系,在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为天地运输服务站。双方在开始时合作得还是挺愉快。谁知,丁笑在一次开车过程中,与过路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而且要承担全部责任。这种情况下,方婷代替丁笑与事故受害者签署了调解书,同意赔偿对方医疗费用和相关损失共计5万多元。后来,天地运输服务站向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向肇事者丁笑追偿损失。可丁笑却认为自己与天地运输服务站间并不存在任何关系,且这起在雇佣期间发生的事故是由他人代替自己处理,因此拒绝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查明的雇佣关系,被告丁笑作为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承担原告天地运输服务站60%的损失,故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5890.2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受雇司机酿车祸,事故责任不能脱”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9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