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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发表时间:2012-07-18 浏览次数:397

省公安厅近日印发《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部分内容见右表),该标准是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制定的。

根据该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将有所提高。从5月30日零时起,驾驶员如在深圳违法驾车致人死亡,最高要赔101万元。

据介绍,从今年5月30日零时起至明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律师解读

深圳城乡赔偿额相差83万

城镇户口最高赔101万元

如果车祸中死者为城镇户口,分三部分赔付:

丧葬费。同样是1.62万元。

死亡赔偿金。按照深圳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20年,共计57.33万元。

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深圳的标准是每年2.12万元,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赔偿到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年计算;年满60周岁的被抚养人,每增加1岁,赔偿年限少1年,75周岁以上的,赔偿5年,这一部分最高赔付可达42.37万元。

三部分相加,共计101.32万元。

与去年的赔偿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哪些变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由此所获的赔偿金又有何差别?昨日,记者采访了深圳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宋永峰,请他为市民做了一番比较。

城镇户口赔偿金增5.6万

宋永峰详细分析了2006年度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发现新标准除个别项目外,普遍有所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项颇具代表性。深圳去年为2.58万元,今年则涨到2.86万元。这就意味着,在深圳发生的死亡事故或致人最高级别伤残交通事故,且受害者在事故中无任何责任,如果他有城镇户口,按赔偿20年计算,肇事者需向其支付57.33万元的赔偿金,而去年的赔偿金则是51.7万元,前后相差5.6万元。

同时,对被抚养人的赔偿,也比去年增加了3000多元。由去年的1.78万元,增至2.11万元。而在国有同行业平均收入中,渔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都减少了2500元至5000元;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则大幅度增加了1.1万元。宋永峰说,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行业的变迁。

新标准出台,最引人关注的,依然是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者间的赔偿额度到底有多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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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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