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市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表时间:2012-07-18
浏览次数:317
2010年天津市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为21430元,人均消费性支出每年为14801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年为10675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每年为4926元;
职工,平均工资每年为42983元;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为5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2010年天津市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