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事故赔偿 > 赔偿标准 > 借用、捡拾他人身份证购买车辆并领取行驶证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身份证所有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借用、捡拾他人身份证购买车辆并领取行驶证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身份证所有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发表时间:2011-09-28 浏览次数:393
对于借用身份证购车的,身份证所有人作为名义上的车辆所有权人,应与车辆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捡拾他人身份证购车的,因身份证所有人对车辆不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故不应承担因车辆交通事故所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2011年9月28日吕淮波律师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网络资料整理,不清楚处咨询吕律师qq:1594481450)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借用、捡拾他人身份证购买车辆并领取行驶证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身份证所有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1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