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客运中车辆失控致使乘客跳车身体受伤,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时间:201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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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客运中车辆失控致使乘客跳车身体受伤,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乘客买票乘坐承运人的客车,双方之间形成客运合同关系。为此,承运人负有在运输的全过程中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公路客运中车辆失控,乘客为此跳车导致身体受伤,该损害发生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只有证明乘客伤亡是其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情况下才可免责。如承运人不能举证证明是乘客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乘客为排除车辆失控的险境而跳车属于必要的避险行为,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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