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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发表时间:2007-06-14 浏览次数:123
   2007530零时起至200852924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序号

项 目

标 准(/)

说 明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计划单列市

深圳

32009

 

经济特区

珠海

19339

汕头

11964

一般地区

1601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079.78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3986

 

经济特区

珠海

16237

汕头

9749

一般地区

1243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885.97

 

职工平均工资(/)

计划单列市

深圳

49013

 

经济特区

珠海

42187

汕头

19979

一般地区

28025

住宿费

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每人每天)

130

省财政厅“粤财文[199610号”文规定

一般地区(/每人每天)

90

伙食补助费

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每人每天)

50

省财政厅“粤财文[199610号”文规定

一般地区(/每人每天)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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