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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文书、交通事故赔偿举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宁公交管发〔2014〕72号 关于2014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 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交警支队、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百分之五,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千元;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承担百分之十,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第七十条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按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因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暂时无法确认的,赔偿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保管,待死亡人员身份确定后转交赔偿权利人。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司机如何处理? 1、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如果确定要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确定不负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什么规定? 传统上有“抚养丧失说”和“继承丧失说”两种理论。“抚养丧失说”认为,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养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因此丧失了生活资源的供给来源,受有财产损害,侵权责任人应当对该项损害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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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各种证据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单位的还要准备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便是关于“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应该如何提起诉讼”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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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速公安交警各支、大队: 现将山西省2013年我省有关统计数据转发给你们,供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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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票据,依据律师合同与《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备注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应当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备注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上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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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具有抚恤金性质,且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的近亲属,不是死者,所以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二、交通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交通事故死亡补偿费的分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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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争取车祸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法院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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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交管发〔2014〕72号 关于2014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 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交警支队、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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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指南
问: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有哪些方式? 答:一般有三种方式:1、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即私了。2、双方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赔偿协议。3、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索取赔偿,即打官司。 问:对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能够私了吗? 答:在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一般不要采取私了的方式解决。因为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多,且每年的赔偿统计数据都有变化,计算方式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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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 河北省2013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的通知 各市、冀中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河北省2013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doc》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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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常识
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方法/步骤 1 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创伤使身体复原所必需的医药费和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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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韩某某因交通事故肢体受伤,同时缺损了2颗牙齿。后韩某某就所受人身损害赔偿一事诉至法院,要求肇事者陈某某及肇事车辆的交强险承保公司赔偿。对于其中的义齿安装费,原告韩某某认为系残疾辅助器具费,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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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初恋时情人赠送的定情物,虽然价值不大,但意义重大,成为某种象征。或者,遇害的狗是主人的导盲犬,已经成为主人生活的依靠、精神的寄托。 ■连线法官■ 宠物损失精神赔偿可以有特例 思明法院法官蔡跃堂认为,宠物狗在法律上应视为主人的“财产”,其毁损能否主张精神赔偿的关键,在于该财产是否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
咨询律师: 胡骅
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胎儿出生后,胎儿的母亲与胎儿的爷爷、奶奶为争夺扶养损害赔偿权发生矛盾时,应由胎儿的母亲作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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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5848元; 六级伤残为143080元×50%=71540元; 七级伤残为143080元×40%=57232元; 八级伤残为143080元×30%=42924元; 九级伤残为143080元×20%=28616元; 十级伤残为143080元×10%=14308元 关于转发山西省2013年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市、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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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统计局2014年3月6日公布的《2013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我省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2014年其他侵权事故造成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公布如下: 1、2013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667.07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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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造成死亡的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806420元(即40321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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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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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9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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