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共调解几次?
发表时间:2011-09-29
浏览次数:97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 30 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 15 日。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2 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共调解几次?”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