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事故处理 > 处理规定 > 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出台
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出台
发表时间:2012-07-17 浏览次数:203

自《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实施后,与之配套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目前正式出台,其对交警执法和交通事故的处理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并充满了人性关怀。交警考试合格才能执法

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具有两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后,可以处理适用一般程序及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一次死亡三人要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涉及营运车辆的,同时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调查。保护现场相当重要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调查事故须至少两人

发生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二)、造成人员轻微伤,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三)、财产损失较大的;(四)、财产损失轻微,但是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较大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规定。对经过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两人。解剖尸体须亲属同意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合理计算损害赔偿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确定赔偿方式。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出台”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处理程序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1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