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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无责赔付的尴尬
发表时间:2012-07-02 浏览次数:448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 中的无责赔偿条款引发了众多人的注意。“别人撞了我,我没有责任凭什么还要赔他钱?”交强险条款中令人不满也不理解的无责赔付,让交强险话题就像北京的天气一样越来越热。

质疑交强险的代表人物之一、北京律师刘家辉日前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和尽快救助伤员等方面的考虑,规定对伤者进行“无责赔付”还有情可原。但如果只有财产损失,无责一方也要赔偿对方,就有点于法于理说不通了。老张最近就遇到了这种尴尬的事情。

被迫放弃“无责赔付”

老张的炒股经历可谓一帆风顺,可说起开车来则没有这么幸运了。这不,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连续出现了两次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但至今老张还没有要回从法律上来讲属于自己的保险赔偿。

那是一个多月前的一天上午,老张要去位于北三环安贞桥附近的证券交易所“上班”,原本就不顺畅的三环路那天出奇的难走,稍一分神老张把前边的车碰了一下。“追尾了!”老张心里清楚地知道责任是自己的。

报警、处理事故、修车,一切都非常顺利,但到最后的一个环节,老张卡壳了。按照交强险“无责赔付”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责一方将向对方赔付400元的车辆财产险。

老张把电话打到对方那里,对方一听就火了:“你撞了我还要我赔钱,不可能。”因为需要对方提供车辆行驶证付印件、身份证付印件、交强险付印件,老张只能继续打电话,可对方几次挂断了老张打来的电话。

于是,直到今天老张从法律上来讲应该得到的400元“无责赔付”还没有着落。

无奈不下,老张求助当时处理事故的交警,交警给出的答案让老张更加无可奈何。交警只说了一句话:到法院起诉他。

采访中,记者从一家大型汽车修理厂的驻厂保险公司业务员那里得到了一个不确切的消息,因为对方不提供手续而放弃“无责赔付”的车主越来越多。

杨光炎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给车主的建议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如果遇到对方不配合、不提供方便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到法院起诉。”杨律师说。

具体落实到老张身上却没有那么简单。第一,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打“官司”,第二,仅仅为了400元值不值得打官司,第三担心打不赢官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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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7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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