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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无责赔付变省事
发表时间:2012-07-02 浏览次数:271

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了交强险的无责车主可不必为了理赔跑两家保险公司。昨日,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北京五大财产保险公司率先启动了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同时记者从北京保险监督管理局获悉,预计今年9月底无责赔付化机制在北京将全面实行。

无责车主须陪“赔”

 在7月1日交强险施行后,由于实行无责赔偿的原则,因此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方要为有责方买单。但由于7月1日以前投保商业三责险保单尚未过期,并将一直有效直到明年6月30日,因此在交强险过渡期,就出现了旧商业三责险保单与交强险保单并存的情况,无责车主必须陪“赔”——假如投保了交强险的甲车和乙车相撞,由于交强险要赔偿财产损失,且实行“无过错赔偿”,甲车必须向乙车最高赔付2000元车损,即使完全无责也要赔400元。无责车主要按照条款约定,在400元责任限额内赔偿,同时无责方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且还可能预付400元,然后到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简化处理机制9月启动

昨日上午人保北分、太保北分、平安北分、中华联合和大地财险5家公司,率先启动了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只要事故双方是这5家公司的客户,公司将全权代为办理理赔事宜。这5家公司共占有市场8成以上份额。

今后,无责方只需向全责方的保险公司递交一份委托书,全责方公司就将代为进行赔付。例如上述例子在启动无责赔付简化机制后,就变为由全责方乙车公司定损,甲车向公司报案后签订委托书,全责方保险公司先垫付400元无责赔偿,大大减轻了无责车主的麻烦。

同时,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况占赔付的20%左右,预计明年这种情况将更多出现。而据北京保监局透露,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正在对信息和联网系统进行改造,预计今年9月底无责赔付简化机制在北京将全面实行。

 

案例】

b双方机动车发生互碰事故,导致车辆损失。其中,a方全责且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保险,b方无责且在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流程:b方报案——b方保险公司反馈交强险报案号——a方报案——a方保险公司向a方反馈报案号——a方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对双方车辆查勘、定损——a、b双方被保险人或当事人签字确认——a方车辆损失在b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400元)的,a方保险公司代b方保险公司进行垫付后,向b方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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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6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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